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6月6日(记者 周晓雅)IPO申请文件获受理逾一年后,新湖期货IPO之路画上句号。
6月5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上交所表示,新湖期货保荐人海通证券向交易所申请撤销保荐。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就此,财联社记者向新湖期货了解保荐人申请撤销保荐的原因,截至发稿时,公司暂未回应。从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来看,新湖期货曾拟发行不超过1.2亿股,拟募资9.72亿元。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净资本;适度增设分公司和营业部;增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对风险管理子公司增资;增加IT技术投入。
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5日,年内已有185家企业IPO审核申报终止(撤回),其中36家拟上市板为上证主板,28家为深证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分别为48家、32家、41家。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超六成
作为一家老牌期货公司,新湖期货(前身为天地期货)在1995年10月23日成立。主营业务包括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湖瑞丰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新湖期货在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8.48亿元、73.64亿元和77.6亿元,最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达到209.72亿元。2022年上半年营收为13.87亿元。
而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29.23万元、7708.03万元、1.669亿元和4972.13万元。
具体来看,公司的营收净利润较依赖期货经纪业务的拉动。期货经纪业务相关的收入包括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交易所减收手续费收入及保证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该部分收入合计分别为1.49亿元、2.01亿元、3.24亿元及1.35亿元,占营业收入(扣除销售货物成本)比例均超过60%,其中仅交易所减收手续费收入对营收的占比(扣除销售货物成本)也在22.8%—33.17%之间。而报告期内,经纪业务的利润对净利润的占比均超55%。
招股书则提到,交易手续费收入水平主要取决于公司代理期货交易量和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率水平。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手续费率不断下降,可能导致手续费收入存在下滑的风险。交易所减收手续费受各大交易所减收政策影响,一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交易所减收政策产生重大变化或取消,期货公司的经营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减收政策的变动对期货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在今年年初已有迹象。今年1月,中期协数据显示,期货公司整体净利润为0.54亿元,环比、同比下滑超九成。对此,中期协表示,1月净利润环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包括交易所手续费减收政策调整,导致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减少。
不过,2024年2月起行业净利润有所回升,最新数据显示,今年4月期货公司整体营业收入32.63亿元,净利润8.27亿元。
招股书还提到,该公司风险管理业务近年来发展趋势良好。2022年上半年,公司风险管理业务净利润为2627.44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52.84%。
实控人股权质押受关注
公司实控人黄伟的股权质押情况则是此前证监会对IPO招股书申报稿所关注的方向之一。
2023年1月,证监会就新湖期货IPO预披露反馈意见,就黄伟所持新湖集团股权的质押原因及具体情形,是否存在逾期还款导致债权人行使质权的法律风险,股权质押是否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负有较大的债务,从而影响控制权的稳定性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随后,新湖期货进行了预披露更新,同年3月,该公司的IPO申请获受理。截至招股书披露时,新湖期货的控股股东为兴和投资,后者持有公司54%的股份,此前,新湖期货的持股股东还有众孚实业(22%)、新湖集团(8%)、新湖中宝(7.67%)、宁波昌达贸易(7.44%)、上海升华投资管理(0.89%)。
黄伟分别通过新湖期货控股股东兴和投资间接控制新湖期货54.00%的股份,通过众孚实业、新湖集团、新湖中宝分别控制新湖期货22.00%、8.00%、7.6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1.67%股份的表决权。
对于前述的反馈意见,招股书显示,2018年7月,黄伟持有的新湖期货股东新湖集团部分股权存在质押,包括:黄伟以其持有新湖集团4256.99万股股权(对应其持有新湖集团11.28%股权)为奋华投资新湖集团享有的本金及其对应的投资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股权质押主要为基于新湖集团股权融资之目的。新湖期货表示,新湖集团已出具及时还款和不因质押致发行人股权变动的承诺,综上,上述股权质押对新湖期货的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近年来,以黄伟为代表的“新湖系”股权融资动作频频出现。新湖中宝最新公告显示,截至6月4日,新湖中宝累计已质押股数27.4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1%。
另外,在今年1月9日,新湖中宝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拟向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68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3%,转让价款合计现金30.06亿元。
随后在4月15日、4月29日,上述股份转让分别完成第一,第二批次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剩余一批次暂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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